体育赛事版权保护进入到新的“春天”后是否能保住体育产业的命脉,值得我们关注和期待。
因新冠肺炎疫情而推迟至2021年举办的2020年欧洲杯,仍然有着不俗的流量号召力,以至于不少国内品牌都把欧洲杯当成了今年营销的重头戏。据欧足联官网显示,官方赞助商包括支付宝、Booking、可口可乐、联邦快递、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喜力啤酒、海信、卡塔尔航空、Takeaway、Tik Tok、vivo和大众。
而在这12家赞助商中,就有4家来自中国,占据了三分之一,是历来最多的一届。
无怪乎欧洲杯开幕后“中国广告”现象刷屏朋友圈,甚至招致某些欧洲媒体酸溜溜的报道了。
▲ 观察者网报道称,FT中文网文章原作者承认说法不实并道歉(来源:观察者网)
众所周知,大型体育赛事的盈利渠道主要有商业赞助、电视转播、门票收入,以及衍生品、旅游等间接收入,欧洲杯也不例外。要知道,欧洲杯又称“没有巴西和阿根廷的世界杯”,是公认的全球最高水平的洲际足球联赛,也是世界上最赚钱的体育赛事之一。
据时代周报报道,2008年,奥地利和瑞士联合举办的欧洲杯总收入为13亿欧元(约合人民币101亿元)。2012年,在欧债危机的金融背景下,波兰和乌克兰联合举办的欧洲杯依然获得了13.91亿欧元(约合人民币108亿元)的收入。
从16支队伍扩军至24支队伍后,上届2016年欧洲杯给欧足联带来了超过30%的收入增长,让这个数字达到了19.3亿欧元(约合人民币149亿元)的新高。其中,4.8亿欧元来自赞助和授权费,10.5亿欧元来自电视转播权,4亿欧元来自票务和招待。
然而,经历了2020年新冠疫情这一黑天鹅事件,欧足联的日子就没那么好过了。
本来,欧足联曾经预计2020年欧洲杯能够收入超过25亿欧元(约合人民币194亿元)。但是现下看来,因疫情而出现的现场观众人数限制政策,会首先导致门票收入锐减。
在2016年欧洲杯期间,全球场均观众人数为2.844亿,其中巴西的观众为2570万,中国有800万观众,美国观众的数量为530万。葡萄牙战胜法国队的那场决赛全球观众达到了6亿。
然而到了本届欧洲杯,多数球场将观众人数限制在球场可容纳人数的25%以下;更何况推迟一年所带来的额外成本(据报道已经造成了3亿多欧元的成本损失)。
今年欧洲杯的中国赞助商里,海信是从2016年欧洲杯就赞助了,是欧足联历史上第一家来自中国大陆的全球赞助商,因此本届欧洲杯继续赞助看起来顺理成章。
vivo、支付宝和TikTok则是本届欧洲杯新晋加入赞助商行列的中国企业。其中,vivo还称为欧洲杯历史上首个开闭幕式冠名合作伙伴;支付宝则通过与欧足联开展的为期8年的国家队赛事全球合作伙伴关系,成为欧足联首次在官网以外的售票渠道;字节跳动则是顺应短视频的潮流,成为欧洲杯史上第一家科技和娱乐媒体平台赞助商。
简单而言,电视上,观众可以通过收看CCTV-5、CCTV-5+,或者通过中国移动魔百和(含IPTV),或是安装银河奇异果来观看比赛;PC端,球迷则可以通过爱奇艺体育(原新英体育)、爱奇艺、咪咕视频来观赛;手机上,大家则可下载央视频、咪咕视频、爱奇艺体育、爱奇艺APP来观赛。
看起来观看渠道挺多,实际上也就只有总台、新英体育(爱奇艺)、中国移动(咪咕)三家。而且总台为了推广央视频APP,没有在央视网、央视影音客户端这些渠道直播,而爱奇艺也似乎在欧洲杯的宣传上并没有投入太大力度,因此本届欧洲杯的实际覆盖面、影响力可能也要打上一些折扣。
如此一来,再加上同一时期其他赛事或娱乐节目加入竞争,暂且不提国外收视率,光看国内的话,怕是确实还有一些进步空间——尤其是在收视率“不敌”国足世界杯亚洲区预选赛以及女排比赛的收视率之时:
目前,根据欧洲杯最新战况,一众夺冠热门球队已经纷纷打道回府:先是C罗率领的葡萄牙队惜败于比利时队,接着曾经的世界杯冠亚军球队法国和克罗地亚已在6月29日凌晨纷纷遭到淘汰,而德意志战车也败于老冤家英格兰;随后的1/4决赛中,世界排名第一的比利时也惨遭淘汰。不知道这剧情会不会令欧足联和广大赞助商企业为剩余的几场淘汰赛的“钱”途捏一把汗。
不仅如此,屡禁不止的“盗播”现象,也给今年不太景气的欧洲杯经济创伤“撒上了一把盐”。
据报道,仅在本届欧洲杯开幕当天,网站端(PC)就有84家侵权直播,移动端(APP)也有47家,互联网电视(OTT)也有4家,电信运营商领域更是共监测到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侵权省份达到28个。
各大持权方当然不会甘愿自己付出的巨额版权费为别人做了“嫁衣”,他们都曾采取发布声明、发函、召开沟通会等维权行动,但收效甚微,侵权直播链接数有增无减。
据半岛晨报报道,本届欧洲杯开赛前,为了保护欧洲杯赛事版权,打击盗播与侵权行为,央视、咪咕和新英体育分别以发布声明、发函及召开沟通会等形式,对欧洲杯转播权保护进行了切实行动。三个平台的欧洲杯版权维权都会统一汇总到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版法室进行维权。
半岛晨报援引央视频体育组组长张宏涛表述称,目前以自媒体用户把欧洲杯的动图、视频上传平台这样的侵权行为居多。据称,欧洲杯开幕时今日头条曾设计专题“欧洲杯之夜”,但其中充斥着侵权的视频画面,被通知下架后,“欧洲杯之夜”一夜之间没了内容,变成“国足之夜”了。张宏涛认为,之所以有球迷通过侵权渠道看球的现象,还是因为三大平台宣传不到位。“央视网的平台是免费的,收视体验又好。但球迷可能不了解,网上找链接,可能会催生这种现象。”
就在最近,国家版权局刚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传播作品版权监管工作的意见》及版权重点监管工作计划,并公布了2021年度第八批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欧洲杯名列其中,这将促使各方继续提升监测监管力度,对不法行为进行更快查处。
▲ 2021年度第八批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中,欧洲杯赫然在列(来源:国家版权局)
随着第三次修改后的著作权法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体育赛事的版权保护,以及对盗播与侵权行为的打击,也正迎来新的阶段。
新著作权法明确了“视听作品”的概念,体育赛事直播节目可以在著作权法中找到受保护的法律依据;同时将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许可的行为扩大,能够更好地打击网络信息平台对其著作权的侵犯。
此外,新法将侵犯著作权行为的酌定赔偿金额上限从原先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并且明确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即侵权人如果有恶意播放他人有权利的视听作品的,可以在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许可使用费这3种计算方式的基础上再加判1到5倍的赔偿。相信这将对盗播侵权乱象形成更大的威慑。
疫情的冬天终将过去。以欧洲杯、美洲杯为开端,一激动人心的大型体育赛事即将密集登场:东京奥运会、北京冬奥会、杭州亚运会、卡塔尔世界杯、中国亚洲杯……伴随着体育赛事版权日益占据体育产业核心,诸如欧洲杯这样的大型赛事版权保护工作将对接下来的一系列赛事有着很强的示范和借鉴意义。体育赛事版权保护进入到新的“春天”后是否能保住体育产业的命脉,值得我们关注和期待。